欢迎访问泰安泰山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院介绍 > 内设机构

新增内设部门职能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11日

  审判管理办公室:

  (一)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和审限监控;(二)组织庭审质量考评、裁判文书评查、诉讼卷宗评查、案件质量监督评查;(三)组织案件差错责任认定;(四)定期通报、分析、提供司法质效情况和数据;(五)进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六)负责审判委员会会务,督促、检查和通报审判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七)征集、遴选、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发布指导性案例;(八)组织庭审观摩、业务研讨等业务教育活动;(九)起草审判管理规范性文件;(十)指导业务庭的审判工作;(十一)其他应当由审判管理办公室承担的管理职责。

  信访办公室:

  (一)负责对来信来访的转办、协调和处理;(二)会同各业务庭负责处理初信初访工作;(三)负责上访老户的化解、治理等工作;(四)组织参与院长公开接访、联合接访活动;(五)负责对各业务庭的信访工作考核;(六)负责赴省、进京值班接访工作;(七)负责上级法院、人大等有关部门信访交办件的处理报送工作;(八)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一)负责网站建设、内容更新及安全保密工作;(二)负责机关、法庭信息化设备的配置、管理、运行、维护工作;(三)负责制定实施全院信息化建设规划;(四)为全院信息化技术运用提供咨询、培训;(五)负责卷宗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便民诉讼中心:

  具体承担有关协调、管理、服务职能。包括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调解和解、救助服务、鉴定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和信访接待等工作,并配置必需的服务设施。按照功能划分为立案区、信访接待区、诉讼事务接待区和候接区,并设立案调解室、宣判室、诉调对接工作室、阅卷室。便民诉讼中心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亲民便民的原则;

  (二)规范有序、方便快捷的原则;

  (三)公开透明、程序公正的原则;

  (四)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原则。

  国家赔偿办:

  (1)审理本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案件。(2)审理申请确认本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的案件。(3)办理上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4)办理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闭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