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泰安泰山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报道

“活封”设备纾企困 善意执行促双赢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微信图片_20240411164922-1-1

  微信图片_20240411164927-1-1

  近日,泰山区法院践行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坚持刚柔并济、能动执行,快速跨省追回被执行人异地存放的抵押设备,灵活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助企经营发展创收,既实现了善执惠商,又维护了司法权威,促进了双方互利共赢。

  申请执行人泰安某银行与被执行人某纺织集团泰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区法院执行干警在财产查控中发现,有一批涉案抵押机器设备存放于该纺织集团温州公司,因温州公司破产,设备被列为破产公司财产。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迅速联系当地破产管理人,告知其涉案设备为抵押财产不宜列为破产财产,同时召集案件双方当事人、纺织集团及温州公司负责人,共同协商抵押财产处置问题。最终,在法院的主持和协调下,确定了由法院远程视频监控,四方相关人员共同到温州公司厂区盘点涉案抵押设备并运至泰安的处置方案。

  抵押设备顺利运抵泰安后,执行干警迅速进行查勘、清点、登记、造册。因设备产地涉及德国、日本、捷克等多个国家,设备名称、铭牌、型号等用外文标注,给清点工作带来很大麻烦。执行干警克服困难,利用手机软件逐一进行翻译、核对、分类,终于在现场将价值1000多万元的247套设备清点查验完毕。

  在充分调查某纺织集团泰安公司的财产、经营状况后,执行法官认为该企业虽因订单不足、营销不畅等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但仍有较完备的生产要素、较雄厚的经营基础,具备一定的发展潜力,救治可能性较大。为此,执行干警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在依法保障泰安某银行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机器设备进行“活封活扣”,即允许企业继续使用设备,使查封财产能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从而减少对被执行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也为清偿债务创造条件。双方当事人对此均予以赞同,表示将继续协商,积极寻求更佳的债务解决方案。

关闭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8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