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泰安泰山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如我在诉︱耐心调解化纠纷 锦旗相送表谢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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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 ||
近日,区法院泰前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原被告就租赁土地腾退及地上附属物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原告专程将锦旗送至法院表示感谢。 2003年,某村委会与郭某签订合同一份,约定由郭某以某招待所名义租赁该村土地4.8亩,承包期限20年。后郭某去世,为保证合同的延续性和稳定性,郭某的配偶和女儿继续履行合同交租义务,并占有、使用案涉土地至今。2022年底,合同约定的租期到期,原告需收回村集体土地,提前向郭某配偶及女儿发出合同到期解除并需收回土地的通知,要求腾空并返还土地。但在合同到期后,郭某配偶及女儿未交付土地,原告遂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处理。被告亦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赔偿地上附属物损失。 承办法官和法锐受理该案后,认真翻阅了卷宗,调查了案件事实,意识到双方矛盾的症结在于被告主张的地上附属物损失赔偿数额。为快速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地做双方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顾虑周全。起初,双方各持己见,意见难以调和,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在帮助各方分析利弊的基础上,反复做工作。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原告支付被告地上附属物损失,被告腾空、返还土地,一起因土地租赁引起的矛盾纠纷妥善得到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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