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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30日

关注民生案件 加大救助力度
区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

  9月29日,区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党组书记、院长刘国锋,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卫兵为4名因伤致残、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3万元,受到群众好评。

  发放司法救助金,是我院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推行人性化执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雇员伤害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日益增多,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虽穷尽执行手段,但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外出逃避执行下落不明的情况仍普遍存在,致使案件无法执行,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无法实现。不少申请执行人赢了官司却拿不到赔偿款,而且身体残疾,缺乏经济来源,生活特别困难,有的甚至因缺乏治疗费,影响了二次手术治疗。针对这一情况,我院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执行救助力度。近三年来,先后对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18人次,救助金额达10万余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

  此次司法救助的4名申请执行人均是因事故致伤致残,家庭生活极其困难,符合大病医疗救助条件。对此,我院与泰山区民政局积极联系沟通,开辟绿色救助通道,分别为他们办理了5000元至1万元的大病医疗救助资金,解决了申请人燃眉之急。得到救助金的当事人激动地表示:“司法救助金给了我们温暖和生活的希望,感谢法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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