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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任命暨宣誓仪式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10日

  2月27日,我院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任命暨宣誓仪式,市中级法院组织人事处处长李德响,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宪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志亮,区司法局局长王坤华出席仪式。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国锋主持仪式。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部分老人民陪审员及区法院相关业务庭室的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近期,我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要求,实施了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经过严格的程序,共有39名同志被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我区第三批人民陪审员。加上此前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我院已有人民陪审员78名,实现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仪式上,王志亮副主任宣布了对39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与会领导为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人民陪审员面对国旗,进行了庄严宣誓,冯正运同志作为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宋宪春书记代表区委向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并就如何做好人民陪审工作着重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工作的责任感;二是要发挥好“五个作用”,即发挥好审判员、调解员、咨询员、监督员、宣传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三是要强化“五种意识”,即强化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学习意识、修养意识和为民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我区的平安、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刘国锋院长指出进行宣誓既是一次庄严地承诺,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希望全体人民陪审员践诺履责、付诸行动:一是要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陪审员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执行者、监督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推动者,成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尽快熟悉并掌握相关法律和审判业务知识,增强工作能力,提高参审水平,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陪审作用。三是要忠实履行职责,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尽心尽力做好工作,成为名副其实、大有作为的人民陪审员。四是要严格自律,模范遵纪守法,遵守法院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维护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做一名称职的、让人敬仰的人民陪审员。

  仪式结束后进行了人民陪审员教育与业务培训。政治处副主任范卫涛组织学习了《泰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民一庭庭长霍孟芝就人民陪审员在工作中应了解的法律程序、应注意的事项做了讲解。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静主持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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