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泰安泰山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告送达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送达公告

  李振国: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赵兴润与被执行人李振国、李圣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委托山东众合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查封你名下的位于泰安市东岳大街西段北侧容郡国际小区5号楼二单元502室房地产一套进行评估,评估价值分别为266.72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及(2019)鲁0902执恢262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该评估报告有异议,限自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2020年3月11日

  执行案号:2019鲁0902执恢262号    承办人:韩光宏

  联系电话:0538-8625193

关闭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